我院关于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017 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的通

发布时间:2017-10-24浏览次数:4

各单位(部门):

现将《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辽职学会字[2017]12 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系(部)及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课题结题工作。

一、受理范围及基本要求

凡 2012-2016 年间批准立项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立项课题均可申请参加结题鉴定(包括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的省教育科研青年骨干专项课题)。

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决策咨询课题、重点研究基地专项课题和 2017年立项课题等 3 类课题不在受理范围内。

2016年度立项课题按照立项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单独装订,一式四份,《课题开题报告》、《课题中期报告》一式一份。

2. 结题鉴定佐证材料(含《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发表论文、成果影响佐证等),独立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承诺以专著为成果之一的,或已出版专著的,应提交专著二册。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一式一份。

4. 一般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 300 元、重点课题每项收取评审费 500.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dhdyyxykyc@163.com ,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南教319),联系人:蒋月静。联系电话:0411-39104039。

各部门统一报送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佐证材料装订格式.rar

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2017版) .rar

关于受理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课题2017年度下半年结题鉴定申请的通知.rar

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2017版).rar




科研处

2017年9月30日